在定制型网站开发的众多客户中,有这样一类人,他们会在确定了一种网站设计方案的若干天后,突发奇想又推翻了之前的方案,或者是因为种种原因无限期的主动延长网站制作进度,暂且抛开合同约定的制作流程不说,作为一名网站开发人员,究竟该如何应对客户的“持久战”。
以我在的公司为例,有一件很有代表性的案例,该客户是重点高校某部门,当初联系我们为部门网站进行改版,合同期限是十五个工作日完成,设计师提供初稿后,对方部门因领导太忙等原因告知要等一段时间才能反馈修改意见,于是方案搁置。若干天后,该客户主动联系修改方案事宜,随即进行修改,待完毕后对方领导确认按此方案改版,网站开发人员迅速开始进行后续的切图、制作模板等工作,数日完工后,向客户交付网站,却被告知设计方案仍要开会讨论,待修改(汗!此时网站已经制作完成),于是搁置。又过数日,客户从该高校的美术系请来专业人员进行修改,网站开发人员现场重写一半以上的模板代码,修改完毕,次日,对方告知栏目细节上还要开会讨论进行调整(此时已经过去数月),于是开始漫长等待。又过了N天后,对方终于有了答复:大概意思是该部门自己又重新进行了网站整体页面设计,需要网站开发人员进行后续制作……
针对上述案例,其实原本没有任何疑问,合同约定的制作流程是由客户确认网站方案设计稿,确认无误后才会分派给网站开发人员进行后续的模板开发和嵌套,而网站制作完成后,客户是不能再对页面样式进行全局的大修改,这是原则问题,就像建筑公司好不容易把设计好的楼房盖好,却被告知设计图有问题,需要把楼拆了重新盖,在设计阶段,你可以无休止的修改设计图,直到客户满意为止,一旦客户确定并且完成了制作过程,再返回来修改设计图重新制作,成本就会翻倍。
设计不同于其他,不同的人都会有不同的见解,即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对同一种设计方案也会有不同的想法,但是终究要有一套确定的方案来推进后续工作的完成,面对喜欢打持久战,特别是政府、高校、事业单位这样的客户,我们要采取一定的策略来应对,公司要发展,面对复杂的关系网和客户链,就得用委婉的方式来处理这种问题。
在项目开始前,最好将这些约定写在合同书里,项目中期要了解清楚客户所在部门的核心决策人,也就是我们通常理解的“一把手”,要让最终能拍板的人来确定设计方案,最好再附上纸质的确认协议,如果今后因为某种原因确实要重新修改方案,也要在协议中注明附加成本即使到最后,如果前者都行不通,宁可放弃客户,也不要让客户觉得你是一家很不负责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