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网站拉手网10月29日提交上市申请拟融资1亿美元,但其招股书显示,拉手网至今未获得“拉手”和“拉手团购”商标。招股书内容显示这可能会给公司业务及运营成果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同时,拉手网不能保证执行域名管理和知识产权行使能力。
拉手网在招股书中表示,公司曾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多个有关“拉手”的品牌。公司分别在2010年6月和7月向商标局申请“拉手网”和“拉手团购”和两个品牌,均因与现有其他第三方已有的商标相似为由,在2010年12月和2011年4月被商标局否决。
拉手网称,已经拥有拉手品牌的第三方或已注册多个有关“拉手”名字的品牌,公司无法防止因此带来的不利影响,并可能会因此遭到商标侵权索赔。
拉手网还表示,因未注册到“拉手”商标品牌,网站域名可能不保。若收购第三方域名,将会付出高额转让费;若转换其他域名,拉手网或将失去部分已有用户和难以开拓更多新用户,让竞争对手获利。
国内域名交易平台名商网的法律顾问表示,根据规定,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才能受法律保护。若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相似的商标,会被定为商标侵权。而域名持有者是否具有此域名的合法权益,商标权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因素。也就是说如果一家公司拥有“拉手”商标品牌,如果针对lashou.com域名提出域名仲裁的话,没有“拉手”商标的拉手网有失去域名的可能。